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原則及補種學生暫緩補種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為緊急調度疫苗需要,請109年10月26日起辦理校園流感疫苗集中接種之學校配合調整校內「已事先登記意願」且為「衛福部公費對象」之教職員名冊及學校教職員工生補種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本(109)年度民眾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情形踴躍,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暫緩50-64歲成人接種及本府衛生局疫苗調度作業,有關本市市立學校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施打工作,請各校配合調整以下事項:
(一)適用學校:109年10月26日(星期一)起辦理校園流感疫苗集中接種場次之市立學校。
(二)辦理方式:請將衛生福利部補助之公費對象(50-64歲成人、醫事人員、重大傷病患者、孕婦、6個月內嬰幼兒父母、罕見疾病患者、高風險慢性病人)調整至「教育局補助名冊」項下,是類教職員將由本局補 助施打費用。調整後之名冊仍請逐級核章,施打完畢後正本請交由各醫療院所帶回核銷。
(三)本次施打名冊係為後續經費核銷需要所為之專案調整作業,因疫苗有限,僅限以各校9月15日於局務調查表內已提報意願並登記之教職員名單進行調整,不得臨時增加人員施打。
(四)接種方式:校園內接種為原則。
二、配合109年10月24日起30家衛生所及327家合約院所僅受理6個月至入學前幼兒流感疫苗接種,暫緩所有公費對象學生及成人疫苗接種作業,不論貴校是否已完成校園施打工作,倘「學生、所屬教職員」因公差假或生病等因素未能於校園內完成接種,請各校開立補接種單並轉知教職員工生需配合衛生局開放學生及一般成人可辦理接種後,再行至各轄區衛生所補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