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中市第四區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107年8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65815B號令修正)
二、組織:成立「111學年度臺中市第四區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語別 甄選名額 聘期 備註 教學支援人員 越南語 2名 111.8.31-.6.30 備取若干名(依十三點規定辦理) 教學支援人員 印尼語 1名 111.8.31-.6.30 教學支援人員 泰語 1名 111.8.31-.6.30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11年5月31日至111年6月7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dp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下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取得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之新住民或外籍生,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六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教育部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資格(初階)班或進階班合格證書。
六、報名日期:1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八、報名地點: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大肚華山路77號)。 聯絡電話:(04-26992016#710-711 )。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教學支援人員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或居留證、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資格(初階)班或進階班合格證書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2張(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 補件。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書面審查:(通過後進入口試及試教階段)。
(二)口試:成績佔50%(時間10分鐘,請自行備妥簡歷資料3份)。
(三)試教:成績佔50%(時間10分鐘,以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 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5/ 之教材專區各甄選語別第1 冊第1課為試教教材內容,試教範圍如附件 )。 (四)甄選成績以兩項成績加總(四捨五入算至小數點第1位)後依高低順序錄取,成績 相同時以試教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
十一、甄選日期:1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時恕不受理) (請於下午1時20前報到先至教務處報到)
十二、甄選地點: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