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
| 一、 |
依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網路)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一) |
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至6月1日止!請多利用手機報稅,下載「稅額估算表」確認內容無誤後,選擇繳(退)稅方式及申報上傳,如須增減扶養親屬或所得、扣除額資料,也可透過系統編修完成申報。 |
| (二) |
想要最快拿到綜合所得稅退稅款嗎?請於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透過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選擇存款帳戶退稅,7月31日就能自動入帳。 |
| (三) |
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調增為新臺幣21萬3千元,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適用。 |
| (四)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提高至新臺幣18萬元,並維持排富規定。 |
| (五) |
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KIOSK)不再提供健保卡認證服務,如欲利用KIOSK取得查詢碼,請用自然人憑證認證;如欲補印稅額試算繳稅繳納單,請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認證。 |
| (六) |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線上版)提供無障礙操作模式,視障納稅義務人透過無障礙連結登入報稅系統,搭配報讀軟體,即可掌握報稅資訊及完成申報上傳。 |
| (七) |
申報戶成員如有直接或間接投資低稅負區關係企業,或以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為信託財產,應檢視是否適用個人CFC制度,並依規定格式揭露相關資訊及檢附證明文件。 |
| (八) |
個人至衛福部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療程,該機構非屬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且未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惟該療程費用經政府核准補助者,得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
| (九) |
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自平臺取得分潤性質之勞務收入,且非屬應辦理稅籍登記者,其取得上開收入屬執行業務收入,依其提供勞務之交易流程與我國經濟關聯性及利潤貢獻程度,課徵綜所稅。 |
| 三、 |
更多報稅訊息,請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官網、「中區國稅局 稅務e吉棒」Facebook、Instagram、Threads粉絲專頁及Youtube頻道,隨時掌握最新稅務資訊。 |